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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器处理基金征收一年探讨是否减征-【zixun】

发布时间:2021-10-12 16:30:43 阅读: 来源:面具厂家

截至2013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一年,家电回收、拆解行业在处理基金政策扶持下也正式运行了一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亮点是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处理基金。据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生产企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对拆解处理废旧电器的企业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专家估计,该基金一年的收费规模将达20亿-30亿元。

如此庞大的基金池,生产企业在这一年中是否感受到了巨大压力?对拆解企业的帮扶作用又有多大?

是否该对绿色生产企业减征

一年来,这项政策时刻影响着家电企业的成本。这是一个统一的“办法”:“四机一脑”制造商分类将费用流入“基金池”,基金池内的资金再统一流入拆解企业;对于同品类制造企业的征收标准是统一的,对于拆解企业的补贴标准也是统一的。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引起了部分业内人士的质疑。一家家电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称,该公司在产品的绿色设计上付出颇多,但处理基金的征 收标准却与其他企业一样。事实上,关于“是否应对制造企业差异化对待”的争议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吵得火热,而 《办法》也早已为“差异化”预留了一定空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 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委托中国家电协会就处理基金减征成立项目组,调研具体方案。该项目的负责人之一中国家电协会标准法规部 主任万春晖说,处理基金是一个政府性的基金,基金征收、补贴和管理的主体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但同时,基金征收标准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相关企 业和行业协会可以贡献意见和建议。

该项目组在针对相关企业的调研中发现,生产企业和处理企业均认为应当制定绿色征收标准,实施基金减征,以提高材料的再生利用率、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化。但调研同时发现,生产企业要想设计、生产符合《办法》要求的产品还面临着一些瓶颈。

“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因产品成本增加,导致市场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受到很大的影 响。如果国家迟迟没有处理基金减征等奖励政策,将会使企业积极性受到很大制约。”万春晖说,“同时,替代技术不成熟、认证测试费用高、客户对新产品认可需 要较长时间的市场培育等因素也制约着企业设计生产绿色环保产品。”

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徐东生表示,处理基金减征涉及到相关企业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的完善,因此还得不断摸索探讨。

不完善的回收体系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只对拆解企业进行补助,回收企业没有得到任何补贴,而所有的回收企业都在市场竞争中运行,因此建立正规的回收体系也是当务之急。

2011年12月31日,持续两年之久的家电以旧换新政 策正式退出。数据显示,自2009年开始,我国的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实际处理量便逐步提升,并与当年理论报废量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实际处理量与理论报废量 之间的差额从2009年的4852万台逐渐缩减为2011年的1038万台。但是在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的2012年,这一差距立即扩大到5519万台。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使得专业规范的家电回收比例得到了有效提升,但是政策结束后,由于我国的处理基金政策实行的是对拆解企业的 补贴,正规的回收体系难以维系,因此废旧家电的回收又回到了政策实施之前的状态,“马路游击队”重新进入回收体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和种类不断增 长,回收的压力在不断增大,但多元化、规范化、无害化的回收体系却尚未建立。一些个体回收者自行拆解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造成环境污染,也让正规拆解企业 无米下锅。”业内专家表示。

据了解,商务部从2005年、2006年就开始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 品回收体系的意见》。2012年,经国务院同意,批准建立了由商务部牵头、22个单位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不过,有专家表示,该 体系的建设在这两年没有明显进展。商务部虽然出台了相关办法,但没有针对某个特殊品种提出详细且具备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正规的回收渠道实 际上也没有真正建立。目前,商务部正在推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回收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建立回收激励机制。

摸索中前进

一边是实行绿色生产的企业希望减征废旧电器处理基金,一边是废旧电器回收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处理基金减征如果施行,可能出现什么样的未来?

万春晖说,我国处理基金的国家管理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阶段,我国对回收处理体系的完善探索仍处于初级阶段。

她认为,处理基金如能减征无疑能够推动回收处理体系的发展。“从长期看,政府实施处理基金减征,引导了产业的发展方向;从近期看, 处理基金减征会推动企业在产品开发时主动按其要求进行设计生产,同时利用减征资金较好地抵消或部分抵消绿色设计成本的增加,并可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但担忧的声音也同样缠绕着处理基金减征后的未来。

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初期,专家预测处理基金年征收规模有望达到30亿元,但《办法》实施一年来, 基金池内的资金远未达到该数值。虽然如此,但基金池依然难以实现收支平衡,资金还未补贴出去。一位业内人士猜测,减征方案的实施也许正是因为征收了处理基 金却补贴不出去,基金池未能实现既定的收支平衡。

处理基金不能补贴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拆解企业“无米下锅”,无数的游商小贩抢夺了拆解正规军的“口粮”。因此有业内人士提出疑问,在回收企业开工不足时减征处理基金,是不是意味着在回收产业景气时还需要再次调整,加征费用以满足基金池的收支平衡?

无论如何,9月份左右,中国家电协会对基金减征将形成一个初步方案,国内废弃电器回收、处理还将继续在摸索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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